地址的變更
- 郵件、帳單、銀行(信用卡)、自來水公司、電力公司、天然氣公司、行動電話、室內電話變更。
- 戶籍地址變更、汽(機)車行照、駕照地址變更。
- 有線電視、網路地址變更。
- 保險公司、金融機構公司地址變更。
- 親戚朋友、學校、服務公司地址變更。
- 訂購雜誌、報紙、量販店地址變更。
遷居新地址後,郵局有將郵件轉投新址的服務
- 郵件改投、改寄期間以兩個月為限。
- 收件人或代收人遷居新址,郵件須向新地址投遞者,可填寫「郵件改投、改寄申請書」, 註記下列事項:
- 收件人或代收人之姓名。
- 原地址以及新地址。
- 申請人應簽名或簽章,向投遞郵局申請。若是公私機構,除蓋用機構印章外,並由其負責人簽名或蓋章。 「郵件改投、改寄申請書」可前往郵局營業窗口向經辦人員索取,或連線到中華郵政網站http://www.post.gov.tw點選 “下載專區之郵件投遞下載申請書”,填妥相關欄資料,或以書面書明(須載明上述註記事項)。
遷居新地址後,可向中華電信申請免費的電話語音服務
- 可直撥123線上申請。中華電信將免費為您於舊居電話號碼中語音轉達新居之電話號碼。
- 住家電話,語音服務為三個月;公司行號,語音服務為六個月。
發布時間:2009/12/20|最近更新:2023/09/23 | 366